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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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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9日讯 (记者 韩纪功 张帆 通讯员 周岩)再过几天,龙年春节就要到了,有不少人需要在春节期间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是他们非常关心的问题。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计算,若假期7天均不休息,单位也不安排轮休,按照规定,7天的加班工资相当于平时17天的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2年春节放假安排为1月22日至28日,放假7天。1月21日(周六)、1月29日(周日)照常上班。同时,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23日)、初二(24日)三天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月25日、26日、27日、28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安排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这一规定,以临沂某企业职工月工资1250元为例,该职工日工资约为1250元÷21.75天(平均每月计薪天数)=57.5元,1月22日、23日、24日每天加班费应为172.5元,三天共为517.5元;1月25日、26日、27日、28日每天加班费应为115元,四天共460元。这样算来,如果该职工春节假期7天全加班,那么总共可以拿到平时17日工资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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