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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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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7日讯 (通讯员陈维福 汲洋 记者 崔洪英)沂南小伙姚甲了解到桂花树非常值钱,便想偷桂花树卖。其勾结堂弟姚乙合谋作案,共计盗窃名贵桂花树4宗,并最终获刑。 2012年10月,姚甲下班回家路经沂南县城西外环一家电子厂时,发现该电子厂院内桂花非常好,回家找懂行的朋友一问,每棵至少值3000元。姚甲随起歹念。 姚甲打电话给堂弟姚乙,两人预谋后驾驶三轮摩托车携带橇棍、铲子等工具窜至该电子厂盗窃绿桂、二叶金桂、红双喜等名贵桂花十二棵,价值2万元。后又结伙到大庄镇、张庄镇等地盗窃3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 近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姚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判处姚乙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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