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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11日开始申请
2013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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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8日讯 (记者崔洪英)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了。
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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