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将出台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 |
| 每人每年要种3-5棵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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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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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0日讯 (记者刘遥)不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要被征收绿化费?7月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临沂将出台《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凡在临沂居住的年满11周岁的公民,女至50周岁,男至60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应义务种树3至5棵。未按规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将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缴纳绿化费。 根据该《管理办法》,市县两级的绿化委员会将负责城市建成区及县区内的义务植树工作。每年的3月12日至3月18日是义务植树宣传周,每年3月为集中活动月。市县两级绿化委员会会根据气候条件,集中组织适龄公民义务植树。 记者从林业部门获悉,除企事业单位及中心城区的驻临沂单位,由市绿化委员会组织实施义务种树外,其余义务植树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比如农村的义务植树,就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单位自行组织的,包括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由同级绿化委员会核实确认并备案。” 记者了解到,未参加年度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应按本单位义务植树责任人员总数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农村免予收取,每年3月由林业部门进行收缴。 《管理办法》提出一种直观的考核办法,即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各义务植树责任单位都要对所负责的义务植树责任人进行统计,并在每年年底前,向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责任人人员的总数和义务植树的劳动方式等等”。据悉,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绿化部门会建立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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