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区开展小广告“五清”整治
  • 2013年07月13日  作者:
  • 【PDF版】
更多
  本报7月12日讯 (记者 徐升)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和谐有序的市容环境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市民幸福指数。近日,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临沂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开展中心城区小广告“五清”整治活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主要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内主次道路两侧,广场游园、车站、商场周边,沿街建筑物外立面、公共设施外立面、居住小区、楼道内、行道树及道路路面,沿街商铺橱窗、墙面等地点散发、张贴、悬挂、喷涂、安装或摆放的各类小广告。
  在整治活动中,城管部门将对擅自在中心城区交通路口、街道、广场、商场门口、车站等公共场所乱发宣传单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清理,组织环卫保洁人员及时清扫路面丢弃的小广告。
  同时,对擅自在城区路面、墙面、行道树、路灯杆、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采用喷涂、涂写、刻画等方式发布各类商业广告、电话号码的,城管部门也将及时进行清理,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追呼。
  对擅自利用桥梁、行道树、路灯杆、墙面或其他设施张贴、悬挂商业宣传广告、条幅、灯笼、气球、彩旗等宣传品;擅自利用沿街店铺玻璃橱窗(内外面)、墙体、居住小区、楼道内等设施张贴海报、启事、商标、宣传画等商业宣传内容;擅自在道路两侧、沿街店铺墙面或楼顶设置落地灯箱、附着式灯箱、LED灯箱或道旗广告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清查。
  公安部门将对散发含有造假、反动、色情等违法内容小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机动车道上乱发小广告、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将进行查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同时,工商部门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及广告内容违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城市管理部门对相关乱喷乱涂、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摆乱设小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房产部门督促相关物业管理公司,对在居民小区内擅自张贴、喷涂、散发各类小广告的行为进行清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