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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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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3日 (记者 左肖 通讯员 赵波 郭晓慧 靳青)还在保质期内的食品长毛了,消费者黄某为此获赔。 近日,罗庄区的黄某在某超市花4元购买了某品牌烤辣脖子两根,当打开食用时发现烤辣脖子已霉变。黄某当即电话投诉到了罗庄工商分局盛庄工商所。 经查,黄某所购烤辣脖子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2月19日,保质期为8个月,并未过期,但霉变却是事实。后经调解,超市退回了黄某4元购物款,并主动赔偿其36元。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户,食品在高温下容易变质,经营户务要做好遮阴、冷藏、冷冻等保存工作,避免出现食品未过保质期却变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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