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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不超2万元企业将免征“两税”
小微企业:减税“风暴”应更猛些
  • 2013年07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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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这是政府为小微企业特别是服务性企业“减负”所出台的政策,对小微企业将是一大利好消息。

声音:“希望减税力度再大一点”
  “我觉得这是个好政策,如果营业额不到2万元就可以免税了,对我来说经济压力可以会小一些。”这几天,90后小伙孙永刚正在为自家下个月即将开张的小餐馆跑经营手续,得知有免税政策后,他很高兴。
  孙永刚的餐馆租金一年8万。他说前段时间办各种手续、进购原料已经花了不少钱,而自己之前完全没有经营经验,餐馆能否实现“开门红”还是个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可以为自己节省一笔钱。
  临沂另一家小型制造企业的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此次政府出台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很及时,能够为小微企业减负,但他感觉“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范围有点小,减税力度能够进一步加大才更好。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有点低了,我觉得小微企业基本没有符合条件的,或许小规模的个体经营户能达到这个标准。”该负责人说,希望此次减税政策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未来,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
算账:最高可免增值税582.52元
  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后,到底能为小微企业省下多少钱?
  临沂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这样算了一笔账,根据国家目前的税收政策,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含税收入),以一个月收入20000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例,其不含税收入纳税额为20000÷(1+3%)=19417.47元,这个数字乘以税率3%为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582.52元,也就是说免征税以后这582.52元就不用缴了。
  同时,如果一个小微企业扣除成本后,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还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比如,一个企业年纳税所得额为6万,将按照3万缴纳所得税。这意味着,有一部分小微企业会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叠加税收优惠,这将在更大程度上为企业减负。

解读:免征税将推动小微企业成长
  据统计,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贡献了中国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的税收,并创造了中国80%的城镇就业。
  财政部表示,该项政策调整能为小微企业带来直接实惠,有利于鼓励创业,对提振小微企业的发展信心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能更好地发挥小微企业在稳增长、扩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今年7月18日,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财务人员,在郯城县国税局成功领取了临沂市第一份“营改增”发票,这标志着该市国税局已经顺利完成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确认接收和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目前,根据统计,临沂市共有5千户左右纳税人将实行“营改增”。
  临沂大学商学院讲师商蕾认为,此次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同之前的“营改增”政策一样,都是政府为小微企业特别是服务性企业“减负”所出台的政策,对小微企业是一大利好。
  “根据此前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且起征点范围规定在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相对而言小微企业并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此次可以说是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了起征点适用范围,将小微企业两税起征点同时调到了规定范围内的上限20000元,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到免税优惠,减轻他们的负担。”商蕾说。
  商蕾认为,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中坚力量,扩大起征点范围只不过为中小企业减税的政策之一,国家肯定会继续出台一系列的后续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回顾: 国家多次出台惠及小企业税费政策
  从2011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
  主要包括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并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元-20000元,将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以及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邵琳 左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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