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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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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5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吴云富 记者 胡跃东)车子是借来的,号牌是挪用的,挂的车牌是假的,驾驶证是被注销的……7月24日,驾驶人刘某堂而皇之地开车来费县交警大队处理违章时,被交警一眼识破,逮了个正着。 24日下午4点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鲁Q19***的黑色桑塔纳车停在费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门前。民警凭着丰富的经验发现该车车牌有异常。经网上查询,车辆登记信息显示应该为临沭籍英伦轿车,黑色桑塔纳有挪用号牌嫌疑,民警随即上前检查。 经过民警仔细检查后又发现,该车车牌系假牌。随后,民警找到了驾驶人刘某询问情况。 “我不知道啊,车是借来的,帮别人来处理违章的。”刘某称他是借朋友的车子前来处理一个摩托车违章的,对于假号牌问题,自己并不知情。 民警提出要检查其证件,刘某说行驶证未带,只出示驾驶证。民警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发现刘某驾驶证已被吊销。问其注销原因,刘某说以前他出过一次交通事故,撞死了一个人,驾驶证被注销了。 既然驾驶证被注销了,怎么会持有驾驶证呢?刘某没有正面回答。据民警推测,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刘某在出完事故后驾驶证被注销之前,“抢着补了个驾驶证。”不过,民警介绍说,根据交通法规规定,在驾驶证被注销期间仍驾驶车辆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要罚1000元,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 民警当场责令刘某将车号牌拆除并予以收缴,将车辆进行了扣留,依法对刘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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