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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通知:
气温高于36℃,停止户外作业
  • 2013年08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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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7日讯 (记者 张建峰 通讯员 乔淑琴 胡雪)7日,临沂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高温天施工安全工作,气温超过35℃,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户外作业。
  环卫保洁、建筑施工、市政维修、园林养护等行业,大量一线职工均是户外作业,高温闷热天气严重威胁他们的身体健康。市住建委要求,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巡查,组织夏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各施工单位要统筹考虑、合理调整职工作息,户外作业要避开中午高温时段。原则上气温超过35℃,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户外作业;对拒不停工引发中暑死亡的施工企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住建委还要求和督促各作业单位,为户外作业人员购置配备遮阳帽、毛巾、清凉油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每天给一线职工准备绿豆汤、茶水等清凉解暑饮品,并动员环卫、市政、园林作业的沿线单位,为一线职工提供休息纳凉场所。
  施工单位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在高温高湿天气,更要严控作业时间。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电扇,有条件的单位,应在宿舍安装空调。
  市住建委还公布了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值班电话8328234,以及时、有效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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