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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定金难讨回
定金、订金要分清
  • 2013年08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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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1日讯 (记者 孙贵坤 通讯员 庆华)消费者王某向装修公司交了200元的定金,后来要求退回却遭拒绝,求助消协后,勉强要回150元。批发城消协通过此事提醒广大消费者,定金和订金得分清,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近日,批发城消协接到消费者王某投诉,称因家中要装修新购买的房子,联系了一家装修公司,在听取了销售人员的一番宣传介绍后,觉得这家公司的装饰材料、风格、价格等也比较合适,就交了200元定金。回家后,家人说要到其它地方再考察考察,于是王某第二天找到装修公司要求退回定金,装修公司称是王某先违约,坚决不退。王某多次交涉无果,无奈之下到消协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但装修公司认为王某违约在先,所以不予退还定金。消协工作人员从尽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考虑,多次与装修公司联系,并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最终装修公司同意退还王某150元定金,另50元作为误工补偿。
  批发城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定金与订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一字之差,其含义大相径庭。因此,交纳定金前,特别是数额较大的定金,一定要认真考虑清楚,必要时先与家人商量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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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咋区分?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后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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