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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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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8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张纪丽 记者 李诗源)兰山区的付某,伙同他人虚构事实,多次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8月15日,沂南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挽回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今年7月份,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了解到,沂南县青驼镇农民尤某经查,尤某在河东区付某的指使下,到沂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办理农业机械补贴申请,取得指标后为他人顶名购置农机,骗取了国家农机补贴款。 经查,付某,男,40岁,兰山区东岳庙街人,在河东区开设有一家农机公司。2012年5月份,来自黑龙江省的刘某找到付某,声称要购买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约翰迪尔”484拖拉机三台及“沃得”履带式联合收割机一台。 由于黑龙江籍的刘某在临沂购买农机不能申请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付某找了沂南县青驼镇的尤某、杨某等4名本地农民冒名购买,骗取了国家购置农机补贴款7.3万元,并给尤某等人每人1000元的“好处费”。 自2011年4月份以来,付某多次通过为他人顶名购置农机的方式,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14.18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等6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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