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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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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0日讯 (记者周广聪)去医院复印病历,有些患者曾有这样的遭遇,复印一份病历,每张纸的复印费远高于市场价格。不过从今年8月1日开始,去医院复印病历,每张纸的复印费限价为0.5元。 20日,记者从临沂市卫生局获悉,为规范医疗机构病例资料复印服务收费行为,临沂市物价局、临沂市卫生局转发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卫生厅出台的关于医疗机构病例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例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核定为每张(含A4、B5纸)0.5元,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据悉,该项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收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卫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该收费标准自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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