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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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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警在教驾驶员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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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8日讯 (通讯员 邵长宣 记者 胡跃东)自8月26日起,临沂高速交警将加大对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司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罚。 整治行动中,临沂高速公路交警将依托京沪、日兰高速公路省、市际卡点、高速公路主线执勤点、服务区和出入口,加大对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司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罚。此外,高速公路收费站将通过电子语音或人工方式提醒进入高速公路车辆司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据高速交警介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警告或二百元罚款,并记2分;在高速公路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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