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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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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吴云富 记者 胡跃东)去年12月8日,景某喝酒后开车送朋友回家。途中,因酒力发作,撞到顺行的一辆电动三轮车,致三轮车上的4人受伤。事后,交警对景某进行抽血送检,化验结果显示其为醉驾。景某害怕处罚,躲到外地8个月后终被抓获。 出事当日下午,费县石井镇景某在饭店和朋友吃饭时喝了一斤多白酒。4点多,他驾驶一辆牌号为鲁HQXXX的大众轿车送朋友回家,车子沿蒙台路费县城北路段由南向北行驶,行经城北埠南湖时,因酒力发作视力模糊,他所驾车辆撞到一辆同向顺行的电动三轮车上,把三轮车上的房某一家4口人撞到路边沟里,所幸4人只是受了一些轻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景某承认酒后肇事。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抽血封存。12月13日,景某的血液化验结果显示其事发时属于醉酒驾驶。 景某得知自己醉驾后,怕被查处,便跑到外地躲藏起来。8个多月后,他感觉没有动静了,就回到家。近日,就在他和朋友到城里一家商店购物时,正好被民警碰见认了出来,当场将其抓获。 民警表示,景某醉酒驾驶、发生事故以后逃逸,违反了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除负有对该宗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报考,同时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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