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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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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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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协会建议,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时,要注意做到“四要四不要”: 一是一定要到正规的农资销售站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照或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 二是要查看农资包装、标签、商标是否完备,不要购买无包装的农资商品。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了解产品的成分和功能、适用环境和气候、播撒时节和施用种类、保养和维修常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按照说明正确使用,千万不要盲目操作。要多咨询当地的农管人员,或有经验的科技人员,要争取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要对所购产品做详细的了解。 三是要向经营者索要购货凭证,注明销售单位、购买时间、品名、规格、数量、价格、投诉电话等主要信息,并妥善保存,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不给开具购货凭证的产品谨慎购买,千万不要因为不能报销而忽略了发票的索要和保管。如出现质量问题,购货凭证是依法处理的主要证据。 四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申诉,不要被经销商的花言巧语蒙骗。农民在购买农资使用时,最好应保留适当的样品,并按产品的贮藏说明保存,一旦播种后发现所使用的农资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申诉举报,同时将样品提供给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最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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