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包装及广告宣传
新商标法明年5月起实施
  • 2013年09月09日  作者:
  • 【PDF版】
更多
  本报9月8日讯 (记者孙贵坤 通讯员 陈宏波)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制定,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颁布的第一部知识产权专门法律。近年来,我国商标注册量剧增,各种各样的问题逐步凸显,现行商标法一些内容出现了不适应实践需要的情况,商标法的修改将在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本次对商标法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包装及广告宣传。二、商标审查与审理周期明确最长时限。三、进一步简化商标注册程序。四、大幅提高法定侵权赔偿额度。五、处罚“傍名牌”现象有法可依。六、纳入诚信原则,遏制恶意抢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