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只教配方不教技术
不履行技术合同被罚2万元
  • 2013年09月11日  作者:
  • 【PDF版】
更多
  本报9月10日热线消息(记者 英子)市民王先生向烟花制造商姚先生学习烟花制作技术,然而在王先生购买了原料后,姚先生却只教给其配方拒绝教授制作技术。王先生多次求教无果后,将姚先生告上法庭。
  2013年1月,王先生与姚先生签订了一份《花炮、烟花技术转让协议》,约定姚先生向王先生传授烟花制作技术及配方,学会付费。
  协议签订后,王先生从姚先生处购买了原材料及设备,谁知,之后姚先生只提供了配方制作工艺,未提供烟花制作技术,导致王先生投产失败。王先生多次向姚先生求教被拒绝,王先生将其告上了法庭。
  后经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王先生原材料及设备款、运费、交通费等共计2万元。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凯认为,本案中,原告和被告签订了表示真实意愿的技术合同,所以当时就必须履行,然而本案的被告在原告的一再要求下,对自己的合同义务却置之不理,实际上就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所以就需要对守约的一方原告两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为履行本合同而付出的合同对价。
  张学凯律师电话:18669962808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