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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起税务业务停办
市民索要发票需先保留好票据
  • 2013年09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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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5日讯 (记者 左肖 通讯员 李艳 杨超)9月22日-10月1日,税务部门实施新旧系统切换,大部分涉税业务将在此期间停办。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办税人应提前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市民消费时可先保留消费票据,待10月8日后再向商家索取发票。
  市税务部门表示,在9月22号-10月1日期间,地税局所有的业务都不能办理。国税部门可以办理以下业务:9月23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期间,国税局照常办理个人购买新车的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增值税发票认证业务;9月22日18:00至10月1日0:00期间,纳税人可照常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海关完税凭证网上采集比对业务。
  10月1日0:00至10月8日9:00,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事项。10月8日9:00,全省国地税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正常办理各类税收业务,国家税务局网上涉税业务、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业务同时恢复正常办理。
  同时,税务部门还提醒纳税人,需要把本月的发票及时验旧,如果有发票使用需求,要及时到办税服务厅领购,在22号之前把本月的所有发票购买完毕。由于牵涉到放假,如果单位或个人有代开发票需求,最好18号之前到大厅办理。
  “在这期间市民购物、外出就餐、住宿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可能无法及时获取,此时应保留好相关票据,待10月8日之后再向商家换取发票。”税务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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