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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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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7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杨增刚 记者 徐升)河东城管分局在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中,注重以及时查处促自觉审批,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 近日,该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在孝友路东侧一新落成的沿街楼上正在设置门头广告牌。经现场调查,此户外广告牌为一商家所设,当事人未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并且在明知需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存在侥幸心理,偷偷施工,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执法人员随即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发放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便民条。当事人当即表示愿意停工接受处理。目前,该当事人已在行政服务大厅递交了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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