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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学幼食堂
  • 2013年09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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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8日讯 (记者 周广聪)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专项检查。
  根据专项检查通知,该市要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学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与秋季学校食堂检查相结合,以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覆盖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检查中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重点内容,对检查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并依法严肃处理,不留任何食品安全隐患。
  另外,此次检查还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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