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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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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8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袁堂娟 记者 胡跃东)费县23岁的青年农民张某,看见别人吸毒,觉得是件非常“潇洒”的事情,将自己辛辛苦苦打工赚的血汗钱拿出来购买毒品吸食。 张某从小游手好闲,不认真学习,初中肄业后结识了一帮好吃懒做的朋友,在社会上游荡,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一个偶然的机会,张某看到朋友在吸食毒品,非常好奇。朋友告诉他,毒品价格非常贵,一般人买不起,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吸食,是有身份的标志。 听完后张某就外出打工拼命赚钱,并多次购买毒品吸食。正当他沉醉在“有身份”的幻想中时,今年9月24日,被费县公安局梁邱派出所发现了。经过询问,张某供述了自己购买毒品吸食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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