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发城工商分局增设外资企业登记服务窗口 |
| 工商全力支持商城国际化 |
| |
- 2013年09月30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9月29日讯 (记者 孙贵坤 通讯员 庆华)29日,记者从临沂市工商局批发城分局获悉,该局增设临沂商城外资企业登记服务窗口,在临沂商城国际贸易服务大厅设立工商服务窗口,做好临沂商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支持临沂商城国际化,临沂工商部门放宽外商投资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资格,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和依法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具备投资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批准后与外国投资者共同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 放宽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境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国境内申请设立公司时已经提交了主体资格(身份)证明公证、认证材料原件的,在临沂申请新设立公司或受让股权等变更登记时,可不再提交公证、认证原件,港澳台居民在临沂投资设立企业,可以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等作为主体资格证明,不再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放宽临沂商城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临沂商城(批发城分局、兰山分局辖区专业市场)内的企业,可在名称中使用“临沂商城”作为行政区划。 □链接 放开“物流”字样核准 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 临沂工商部门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允许从事仓储、运输、加工、装卸、搬运、货运代理、配送、信息等企业在名称中使用“物流”字样。 支持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将原有厂房、仓库和土地资源通过分立登记成立新的现代物流企业,鼓励运输、仓储、代理企业发展为现代物流供应商,支持企业实施采购、生产、仓储、销售和物品回收的物流一体化运作方式,允许从事上述经营项目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商品供应链管理”作为行业特征。 同时,支持总部经济优先发展,对在临沂区域设立总部的企业,允许在名称中使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销售中心”、“管理中心”、“采购中心”、“会展中心”、“财务结算中心”、“临沂总部”等字样,因总部企业合并或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允许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 本报记者 孙贵坤 通讯员 李庆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