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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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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1日讯 (记者展萍)2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第二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开始,10月21日到11月6日为组织推荐阶段。 评选条件为:参评人为近5年以来毕业且在山东省进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或省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参评企业以零起点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为主,所创办企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企业文明经营,管理规范,与员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薪酬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按时发放。 本次评选分为组织推荐、初选、社会公示、确定人选和广泛宣传五个阶段。10月21日至11月6日为组织推荐阶段,每个市可推荐2-3名候选人,高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需于11月6日前上报推荐资料。此外,11月26日至11月31日为确定人选阶段,届时将邀请专家、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人员进行评选。根据专家票和网络人气票的投票结果,确定10名山东大学生创业之星人选,其余20名获“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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