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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两天,俩老人倒在斑马线 |
| 交警呼吁开车者要礼让行人 | |
- 2013年10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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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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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9日讯 (记者 胡跃东 通讯员 高杜娟 庄乾坤)10月26日、27日,在临沂城区连续发生两起行人在斑马线上被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两名老人不幸身亡。而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因机动车在通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避让行人造成的。交警部门呼吁,机动车驾驶人要礼让斑马线,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 据民警介绍,10月26日早上5时56分许,在临沂市区通达路与启阳路交会处附近的人行横道上的斑马线上,一辆三轮车与一辆单排货车发生碰撞。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骑三轮车的老人是在经过人行横道时被撞的。当天,民警接到通知,被撞的老人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10月27日早上6时许,在市区解放路东段,又发生了一起货车与行人相撞的事故,这起事故的发生地点也在人行横道上的斑马线上,被撞的老人也因伤势过重当场身亡。 连续两天,在人行横道斑马线上连续发生两起惨剧,两名老人不幸身亡,这让负责处理事故的民警痛心不已。 据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卢海波副大队长介绍,两起事故发生的时间均在早上6时左右,当时天都还不太亮,视线并不是很好,而且因路上车辆、行人不是很多,驾驶员有些麻痹大意。但这些都是客观因素,以上两起惨剧发生的最主要的还是因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没有注意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造成的,两辆车的驾驶人如果稍稍具备这方面的素质,惨剧就不会发生,两名老人也不会因此而丧生。 记者从临沂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在该大队辖区内,发生在人行横道上的事故近30起,占到总事故数的5%左右。据卢海波介绍,这些事故主要是因机动车没有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或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这些事故中虽然死亡事故不多,但多数都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情况。 “人行横道是供行人通过机动车道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在遇到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过时,要减速避让。”卢海波表示,目前来看,很少有驾驶员能够做到礼让行人,他们在经过人行横道时,不是加速通过,就是按喇叭催促行人,这是一种不文明也不正确的驾驶习惯。 □新闻延伸 清晨、傍晚是交通事故两大高发期 在采访时,民警表示,每天早上天刚要亮、天刚黑时,是交通事故的两个高发时段。 据卢海波副大队长介绍,在以上两个时段由于路灯处于熄灭的状态,视线比较差,极易发生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刮蹭的事故。 “目前来看,我们所处理的很多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刮蹭的事故都处于这两个时间点。”卢海波告诉记者,这两个时段因为光线较差,一些行人又穿着深色的衣服,机动车驾驶员在遇到对向车道灯光照射或者其他一些情况时,很难发现行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卢海波提醒市民,如果经常在这两个时间段外出,市民可以购置一件反光背心穿在身上,这样可以提醒车辆驾驶员注意避让,减少事故的发生。 □头条链接 深圳: 斑马线前须礼让 违者罚款 让所有的司机经过斑马线时都能主动避让行人,既是法律的要求,其实也是城市行车文明的具体表现之一。 今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有一条规定,对于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通道时,应当减速慢行,没减速的处以200元罚款;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时,没有停车避让的处以500元罚款。 就在此条例实施之后,深圳交警部门严查斑马线前不避让行人的行为,至今这种情况有了明显的改善。 宁波: 行车遇斑马线 主动让行 2010年3月3日,宁波启动了“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在途经市区主要斑马线时,主动停车让行。 同时,宁波市公交总公司在公交车上按照“5321”操作规程严格要求。“5”,即距路口约50米处,开始瞭望路口情况,并做好减速准备;“3”,即距路口约30米处,近距离观察路口情况,发现有行人或非机动车横穿道路时,车速降至25公里以下;“2”,即距路口约20米处,再次观察确认路口情况,发现有行人或非机动车继续横穿道路时,主动使用语音器提示,车速降至15公里以下,并做好停车准备;“1”,即距行人、非机动车10米左右时,主动停车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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