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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成为中医药项目试点市 |
| 每年获1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 | |
- 201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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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31日讯 (记者 周广聪)10月31日,记者从临沂市卫生局获悉,在全国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项目建设中,临沂被确定为试点市,每年将获中央财政安排的1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服务能力整体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项目建设,临沂市被确定为试点市,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补助。 该项目于2013年11月正式启动,建设周期为3年,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强化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基层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逐步将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开展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监管等工作。 近年来,临沂市抓住医改机遇,充分利用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大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特别是通过在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医堂”,提升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了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活力,放大了医改惠民效果,受到国家卫计委、省卫生厅的肯定和表彰。 目前,临沂市卫生局联合市发改、财政、人社、工商、物价等部门正在制定《临沂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将于11月20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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