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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确保平稳供热供气库存煤炭不得低于30天
符合条件的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
  • 2013年11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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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31日讯 (记者 张建峰 通讯员 陈斌 胡雪)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冬季供热供气工作专题会议上获悉,今冬明春临沂每个供热企业库存煤炭要确保不低于30天的供应量,燃气供应继续按照“保民用、减工业、压商业”的原则,全力确保供热供气安全平稳运行。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管线的巡查力度,切实增强燃气行业安全意识,加强对农村用户的安全指导和巡检力度,认真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不断提高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保障水平;要不断规范天然气市场经营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凡属违法违规建设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进行燃气专项规划修编的县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要着力抓好今冬供热的前期准备工作,多方筹措购煤资金,抽调精干人员,全力抓好煤炭采购、调运和储备工作,每个供热企业库存煤炭要确保不低于30天的供应量。要进一步梳理供热计量项目,符合条件的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凡是进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的项目要100%收费,凡是新建建筑安装了热计量表的要100%收费,主管部门跟踪落实督办,切实把供热计量工作抓实抓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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