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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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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3日热线消息 (记者 王健 通讯员 刘晓 张晓林)记者从临沂市运输管理处了解到,临沂44台已不具备继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条件的车辆,经核实后按规定程序,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退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 据了解,今年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已经结束,考核中发现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个别车辆因各种原因到期未审验。针对这一问题,临沂市运管机构对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了逐车排查,经统计,59台车辆存在拖审问题,部分车辆与公司长期失去联系,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运管机构对拖审车辆所属企业进行了约谈,对其中15台拖审但需继续从事道路危险货运经营的车辆,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在车辆二级维护和年度审验合格后,准予继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对于44台已不具备继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条件的车辆,由所属企业提报废止车辆《道路运输证》申请,经核实后按规定程序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退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目前全市还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87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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