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变压器,临时用电又没了 |
| 小区停电一周,老人摸黑崴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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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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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5日讯 (记者 李诗源)费县百姓家园小区没有变压器,居民入住后始终用邻居单位的“临时用电”。因“邻居单位”停止供电,小区已经停电一周多。 该小区居民曹先生2009年搬入小区居住。据曹先生介绍,入住时他就知道小区居民用电接的是附近一家单位的临时用电,用的是邻居单位的变压器。“开始也有些担心,但看到别的居民2008年已入住,没出现什么问题,而且开发商承诺等居民入住了就安装一台变压器,于是放心搬了家。”曹先生说。 10月28日上午9点左右,小区内突然停电,曹先生以为线路出问题只是短暂停电,没想到小区一直未供电。曹先生事后了解到,因为邻居单位的变压器承担本单位的电量已经达到饱和程度,无法再给百姓家园小区提供电量。 “停电一个多星期,居民生活十分不方便。孩子写作业只能点蜡烛,还有一位老人因此摔倒崴了脚。楼道里也是一片漆黑,上下楼梯须十分小心。”但让曹先生苦恼地是,因为联系不到开发商,这个问题一直没法解决。“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才行。” 5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费县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建设局只负责施工方的资质。“我们只负责房屋主体质量,室内有水电,并且不漏水漏电即可,至于水电由谁供给,不在负责范围内。这个属于配套设施,应由房管局管理。” 当记者联系费县房管局开发管理科魏科长时,他告诉记者,该小区由于条件不符合,没有开发经营许可证。“不在我们管理开发范围内,小区安装多大变压器应该是小区规划的事情。”魏科长说。随后记者又咨询费县规划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规划局只负责小区平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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