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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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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0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刘子瑜 记者 崔洪英)近日,90后小伙徐某在入户盗窃时,躲进厕所被男主人发现,倒霉小偷因盗窃18元被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6月26日21时许,徐某在家里跟父母吵了几句嘴,心情不好,想去上网,但自已身上又没有钱,徐某便想弄点钱去上网。出门时徐某带了一把水果刀,到兰山区半程镇范某家门前,翻墙进入范某家院内。 范某是卖菜的,刚收摊回家不久,便将卖菜的整钱收拾到屋里了,卖菜的推车抽屉内还有18元零钱,徐某趁机窃取。正当徐某准备离开时,范某的丈夫刘某回家了,徐某遂躲藏至该院厕所内,后刘某上厕所,发现了徐某,徐某将刀子藏在了厕所里,老老实实地束手就擒。 兰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赃款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其家人为其积极缴纳罚金,故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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