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严格文明单位动态管理 |
| 43个省、市级文明单位被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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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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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5日讯 (记者 刘遥)记者从15日召开的临沂市文明委全委会议上获悉,因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严重滑坡等,临沂市对9个省级文明单位、34个市级文明单位予以撤销荣誉称号。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复查验收情况,审议了2013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推荐名单。日前,通过对228个单位进行考核验收,临沂今年拟推荐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2个单位为新增省级文明单位,兰山区半程镇下艾崮村等14个村镇为新增省级文明村镇,河东区汤河镇西洽沟社区等10个社区为新增省级文明社区。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42个单位为新增市级文明单位,兰山区半程镇东哨村等46个村镇为新增市级文明村镇,河东区汤头街道龙车辇社区等11个社区为市级文明社区。 今年,临沂市还加大了动态管理力度,对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严重滑坡的9个省级文明单位、34个市级文明单位予以撤销荣誉称号,对4家单位提出了黄牌警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国华要求下一步继续加大淘汰力度,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林国华还肯定了今年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往年惯例,测评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在谈到公民道德建设成果丰硕时,表扬了本报主办的第二届大义临沂人颁奖晚会,评选出十名大义临沂人和十名提名资格奖。 2014年是三年一届的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临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确保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总评年具有测评面广量大,方式方法更多,标准更严,测评时间更长等特点,是真正的决胜年。 对此,林国华要求,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着力做好创建办安排的网格重点工作,对网格内社区力所能及地给予人财物方面的投入。还要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在全市交通要道、旅游景区或规划建设中心的村庄(社区),连线成片推进乡村文明家园、文化特色示范镇示范项目建设,集中打造规划建设的15条精品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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