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质监划归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
| 整合机构,组建新食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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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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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临沂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传达了临沂市政府日前出台的《临沂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据此方案,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将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和部署,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
体制调整:工商、质监划归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根据《实施方案》,工商、质监将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市、县(区)政府分级管理体制。 体制调整后,市、县(区)工商、质监部门作为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临沂市工商局批发城分局实行市工商局和兰山区政府双重管理,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 整合机构:组建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方案》提出,将市、县(区)政府食安办的职责、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机构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新成立的机构将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承担同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同时,为完善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体系,原则上将整合市和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所属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原则上在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出机构,承担本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变派出机构为工作机构:组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实施方案》提出,组建市属开发区、蒙山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由市工商局派出机构调整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并更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区设置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为其管委会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的指导,承担食品药品、工商、质监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市属开发区、蒙山旅游区辖区内的工商所相应调整设置为市场监督管理所。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的边界,填补监管空白,做好监管职责的衔接。2013年11月底前,临沂将完成市级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工作。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县级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工作。各县(区)要在2014年1月底前,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组建工作。 本报记者 刘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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