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在马路边,找到一车位
小心!商家划的,停车会被罚
  • 2013年11月25日  作者:
  • 【PDF版】
更多
  本报11月24日讯 (见习记者 侯柏)吕先生在市区羲之路与红旗路交会处北侧的一处停车位上停下车去办事,回来发现竟被开了罚单。后来他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这些停车位是附近的店铺商家自己划的。
  “这里的车位我不敢乱停了,上次停车莫名其妙就被罚款100元。”市民吕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到附近办事,看见地上有车位,就把车停好离开了,回来后发现车上有一张罚单。
  吕先生说,后来询问才知道,这里的车位很多都是商家擅自划的,并不是交管等部门规划的正规车位,所以就“被”违章停车了。
  20日,记者在市区羲之路与红旗路交会处北侧见到了一位正在给违章车辆拍照开罚单的警务人员,他告诉记者:“这里的停车位不是交管部门划的。个别商铺为图方便省事,在未经审批情况下私自划出车位,误导了车主。”
  “设置停车位都要经过街道、路权单位的审查,最终再交由公安机关会审,公示30日后才能正式确立。擅自施划、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当事人或单位,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该民警表示,“对于车主来说,出行需注意路边标示,不能停车的路段在路边有明显的禁停标志。在禁停路段商家自划的停车位中停车,均属于违章行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