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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岁女孩被拐”?原是网友恶搞 |
| 律师提醒:QQ寻人信息转发前应核实 | |
- 2013年11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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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扩散,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临沂市怡馨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了……”如今,许多市民会在QQ群、微博上看到类似的信息,善良者也会随手转发出去,希望能帮上忙。不过,这种“爱心传递”真伪难辨。
寻人所留号码,主人毫不知情 “帮忙扩散,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临沂市怡馨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小女孩能准确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大人都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之,万分感谢!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联系人刘XX:1356297XXXX。如果看一眼懒得转的冷漠的人也请伸出手指按3秒。看到就转转吧,我们都有孩子,看完的转下。” 11月25日,临沂市民李女士在小区业主群里看到了这条信息,在替丢孩子的人着急时,还拨打了本报热线,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尽快寻找到这个女孩。 为了核实该求信息的真伪,记者拨打了这条信息所留联系人刘先生的电话号码,希望帮其找寻孩子。谁料打通电话后,刘先生却直接告知,这个信息纯属闹剧,他根本不知道姓名和联系方式为何会出现在这条寻人启事中,而他根本没有孩子。 刘先生说,大概是在3天前,他突然接到了许多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而且都是想帮找寻孩子的,并想询问具体情况,“我当时就蒙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消息由新闻改编,多地现类似版本 就在临沂网友还在热切转发该消息,帮忙寻找小女孩时,记者发现,11月25日,北京一媒体也称3岁女孩被拐信息为假,均系旧闻改编。原来类似的传言早在今年7月就出现过。此后,全国多地又出现了多个版本,且都留有不同手机号码和联系人的名字,包括北京顺义警方在内的多地警方也曾对此进行辟谣。 为了核实该消息的来源,记者用百度搜索“三岁多小女孩,被人拐走,准确说出爸爸手机号码”这句话,居然得到了约16800个结果。搜索结果第一条是天涯杂谈的一篇帖子,帖名为“紧急救人,求扩散三岁多小女孩在驻马店被人拐走了”。 记者发现,这篇帖子中所发出的寻人消息与李女士所看到的QQ寻人消息十分类似,除了丢失地名、联系人信息、电话号码不同之外,从格式和语句上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而且类似的消息在几个月以前就已在不同的网站转发,“山东滨州”、“四川”等地区均出现过。 随后,记者查询了临沂市区的住宅小区,有一个“怡馨佳苑”与“怡馨家园”相似,前者位于通达路与金坛路。但当记者向一些住在怡馨佳苑附近的居民打听此消息时,大家均表示没听说有孩子丢失。 记者了解到,经多地警方证实,类似谣言原是改编自今年7月12日,江西赣州一女孩走失后其亲属所发的求助信息,且女孩已于走失当天找回,并不是被拐。 记者还注意到网上最早的真实求助微博已被删除,但没想到的是该求助微博后来被改编,并称女孩被拐,并在多地传播。 每天几十个电话,号码主人盼澄清 “虽然我的姓名和电话都是真的,但我身边根本没有认识的人丢失了孩子,我也不知道自己的情况为何会出现在这条信息中的。”手机号无缘无故被放在了寻人启事中,这给刘先生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他说,这几天每天接到的几十个寻人电话,已严重影响到了他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对此,刘先生颇显无奈,“希望这件事能尽快澄清。” 针对这一事件,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自豪表示,此类发布虚假寻人信息的行为,制造者在消息中留有他人的真实信息,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被侵权人发现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制造者的法律责任。他还建议,网友在转发此类信息前,需核实信息的出处及真实性,避免好心办了坏事。 本报记者 孟君 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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