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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堂牌坊成为省级保护单位
  • 2013年11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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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6日讯 (记者 左肖 通讯员 王庆龙 胡庆科)日前,沂堂牌坊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悉,沂堂牌坊建于清嘉庆20年(公元1815年),2006年被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牌坊为临沂市仅存的三座牌坊之一,对研究清代石刻建筑艺术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目前,牌坊的横梁用铁箍进行了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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