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动车充电还收看车费?
店家:无奈之举,有人把这当停车场了
  • 2013年11月28日  作者:
  • 【PDF版】
更多
  看车收费的提示被写在充电器上。
  本报11月27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李丽 徐文敏)“我是来充电的,为什么要交看车费?”26日,市民李先生将电动车停在市区一快速充电站充了30分钟电后,被告知要额外交2元钱看车费,李先生很不理解。
  26日上午,李先生将电动车停在市区一家便民充电站,投了3个硬币充电。由于要等30分钟,李先生在现场停留了10分钟后就到附近去办事。20分钟后,李先生回到充电站准备骑车离开,却被店主告知要额外付2元钱的看车费。“我来充电,又没有让她给看车,多收两元钱为哪般?”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对此很不理解。
  记者在市区走访发现,很多报亭和商店门口都设有电动车快速充电站,几乎每家商店门口都停着几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车。人流量大的地方,有的商店门口被堵得只剩一个人进出的空间。
  在市区解放路路段,一家电动车快速充电器上明确标有“如顾客不在不等,加收看车费2元”的提示语。老板戴先生表示,3块钱就可充半个小时。顾客只要在充电时间范围内回来取车,一般不会另收看车费。
  “我们也是没办法,有的顾客早晨来充两块钱电,一整天不来取车,我这里都成停车场了。”戴老板说,商店附近人、车流量大,很多顾客借着充电的名义把车放下就是一整天,堵得店前根本进不去人,车丢了还来找他要,出于无奈,他就贴了这样的提示语。
  随后,记者联系了临沂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一林姓负责人表示,关于快速充电站收取看车费,暂时没有相关规定。
  至于像李先生这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费”,临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家禄律师表示,双方并没有形成看管或保管合同。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得强制收取看车费。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I01版:鲁南商报
 I02版:鲁南商报·重点
 I03版:鲁南商报·重点
 I04版:鲁南商报·重点
 I06版:鲁南商报·城事
 I07版:鲁南商报·城事
 I08版:鲁南商报·城事
 I09版:鲁南商报·城事
 I10版:鲁南商报·城事
 I11版:鲁南商报·看见
 I12版:鲁南商报·社区
 I13版:鲁南商报·热线
 I14版:鲁南商报·幸福周刊
 I15版:鲁南商报·幸福周刊
 I17版:鲁南商报·楼市
 I18版:鲁南商报·楼市
 I19版:鲁南商报·楼市
 I20版:鲁南商报·楼市
 I21版:鲁南商报·楼市
 I22版:鲁南商报·旅游
 I23版:鲁南商报·旅游
 I25版:鲁南商报·楼市特刊
 I26版:鲁南商报·楼市特刊
 I27版:鲁南商报·楼市特刊
 I28版:鲁南商报·楼市特刊
 I29版:鲁南商报·楼市特刊
 I30版:鲁南商报·楼市特刊
 I32版:鲁南商报·楼市特刊
 I33版:鲁南商报·楼市特刊
 I34版:鲁南商报·楼市特刊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