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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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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8日讯 (通讯员 朱崇普 马文娟 记者 崔洪英)两万元钱的执行款,竟然一拖就是十三年。近日,这件十三年的“骨头案”,终于顺利执行完毕,当事人终于拿到了这份迟来的执行款。 案件发生在1997年,被执行人田某将自己的一辆出租汽车交给他人驾驶后发生交通事故,2001年,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田某赔偿伤者部分经济损失两万多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田某如同失踪了一样,杳无音讯。申请人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案件无法执行,成为一件棘手的案件。 2013年11月底,经过多次查找,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田某在临沂的另外一家出租公司干起了老本行,并且购买了一台出租汽车,具备了履行能力。 得到消息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设计了一个电话叫车的计划,电话顺利拔出,一切谈好,约好第二天早上九点在某路口汇合。第二天,被执行人田某开着自己的出租车准时到达约定地点,执行法官立即向其说明了情况、出示了工作证及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田某诧异之余,看到执行人员严阵以待,无奈地按照执行人员的要求停下车辆到法院处理案件。很快,两万多元的欠款交到了法院,一件拖了13年的案件终于有了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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