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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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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9日讯 (记者 孟君)9日,记者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公布,明年4月30日前,艺考《合格证》将发放到考生手中。 根据方案,2014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类。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又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共11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填写《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个人基本信息项目表》时,应选择专业类别。报名信息确认后发放《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 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 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它院校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必须与取得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相同)。 此外,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以填报除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之外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填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非美术类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填报其它的专业,要与取得《合格证》的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根据方案,2014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考点中的1个统设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将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发送给考生,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美术类专业 参加校考须有统考合格证 按照方案,对于美术类专业考试,2014年仍是只有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而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未取得《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 □非美术类专业 2015年陆续实施统考 2014年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自2015年开始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据了解,2014年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2月10日至2月24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3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本报记者 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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