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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夏季高考
体育特长生可加10分投档
  • 2013年12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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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2日讯 (记者 孟君)12日,记者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体育特长生认定实施细则》目前已发布,确定为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将于2014年6月上旬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根据细则,2014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若取得如下成绩,可申报体育特长高考加分资格。这其中包括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或参加2014年4月21日-22日省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合格的考生。
  其中,在2014年4月21日-22日举行的省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已参加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测试。未参加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山东省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
  考生提交申报材料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特长情况说明与推荐材料(相关信息应提前在所在中学公示),以及与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相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报名确认单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集体项目运动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上场时间证明,填写《2014年山东省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查表》。
  确定为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录取,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参加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考生不享受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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