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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区建设项目审批步入快车道 |
| 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均用同一个编号办理 | |
-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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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2日讯 (记者 刘遥)12月10日,《临沂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该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今后,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三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均使用同一个编号办理,并实行联合审批、全程监督。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该办法明确了三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采取信息化方式,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均使用同一个编号办理,并实行联合审批、全程监督,促进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 该办法提出,市、区的行政服务大厅在登记台设立总受理窗口,为建设项目提供统一登记编码、权利告知、办理反馈的“一窗式”服务。凡纳入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管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在总受理窗口以外,要求建设单位提交任何申报材料(要件)或办理任何审批事项。市、区行政服务大厅与各审批部门均使用全市统一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全过程网上运行、内部流转、上下联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审批权限等为由,要求建设单位(申请人)往返于市、区之间办理。 据了解,各审批服务部门要将本部门负责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申请材料(要件)、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依据等,通过政务网站、办事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此次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坚持精简高效原则,能并联审批的事项和环节,全部采取并联审批;不能并联的,将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总受理窗口通过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管理系统,对各部门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审批服务时限到期前1天,总受理窗口将进行询问和催办;审批服务时限超时时,总受理窗口将进行督办,部门窗口要向总受理窗口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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