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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住宿打扰其他客人被撵 |
| 律师:酒店的做法并不过分 | |
-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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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7日热线消息(记者 罗志强)一市民在酒店住宿期间,拨打其他客房电话并敲其他客房的房门,影响了其他人休息,结果被酒店撵了出来。律师认为,酒店的做法并不过分。 15日市民谭先生,通过手机终端在沂水龙冈天元大酒店预订了一套客房,并于当日入住。16日下午1点多,他再次去酒店入住时,被告知房间已经被他人预订。谭先生欲再次通过手机预订客房,也被酒店工作人员拒绝。对此谭先生表示酒店的做法是在撵客人,侵犯了消费者权利。 沂水龙冈天元大酒店陈经理告诉记者,谭先生15日入住后,曾多次拨打别人房间的电话,敲别人房间的门,客人纷纷提出退房要求,其行为对酒店造成不良影响,酒店不敢收留这样的顾客继续入住。 对此,谭先生表示,他确实在15日晚到27楼敲过两个房间的门,16早上7点,谭先生的姐姐曾使用谭先生住房的电话拨打了五六个其他房间的电话,是希望找到山东省卫生厅的工作人员。 “作为一个酒店入住者,敲他人房间的门找人,打别人客房电话找人,这并不是骚扰,是一个入住者的正常行为,如果这能构成骚扰,酒店可以报警处理,而酒店的行为就是在撵客人,侵犯消费者权利。”谭先生也有自己的看法。 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彭海律师认为,谭先生入住酒店,已经和酒店形成合同关系,此时,客人在合理使用自己的房间的同时应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客人在入住期间,打扰其他客人,妨碍其它客人入住,经酒店劝告不成,酒店有权结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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