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轮车主遭遇“霸王乘客” |
| 挨了打,车和钱也被抢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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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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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9日热线消息 (记者 李晖)三轮出租车司机李先生,拉载了一家三口乘客。没想乘车男子到地点后,以手被车门划伤,且车颠簸致孩子头部受伤为由,向其索要赔偿费。因为没拿到赔偿费用,男子打了李先生并拿走200元钱,还强行把车开走。目前,李先生已经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李先生介绍,12月14日下午1点左右,这一家三口在市区羲之路与平安路交会附近上车,说要去北道村,可到了以后又说去南道村,对方也不说具体地点。 “路上停了三四次,男子一会说到了,一会又让继续往走。”李先生说,最后在南道村一个小巷口,男子说到了要下车,刚把车停下,对方便称自己手被车门划伤,而且车颠簸把孩子的头碰伤,要1000元赔偿费。 李先生说,他看过男子的手,是被划了一下,但连血都没有,孩子的头也没问题,他不愿意赔钱,男子先让老婆和孩子先走了。 “当时我只有200块钱,男子嫌少不同意。”李先生告诉记者,“对方要我快点赔钱,没钱就把三轮车留下,不然就打死我!”男子先是说狠话威胁,接着拳打脚踢。 “打完我以后,他抢走了我的200元钱并要了我的手机号,然后骑着三轮车向西去了,我没有追上。”李先生说,不久之后,男子打来电话,称他在临沂市中医医院,让他带3万元钱去医院。双方经过沟通,男子降到只要1000元赔偿费。 “去了医院以后,根本没有找到人。”事发后,李先生不停地打男子电话,可至今也没找到车和人。“我身体不好,每天都得吃药,就指望这三轮车……”李先生哭着说。 李先生告诉记者,事发两小时后,他打电话报警。“18日我又去了派出所,民警跟我一起去了现场。”李先生说。 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负责该辖区的兰山公安分局红埠寺派出所。案件负责人赵副所长告诉记者,事发当天李先生打电话报警时,因为是双方纠纷,民警劝他们和解,所以没有出警。18日,已经有民警和李先生一起去了现场。 “男子称孩子受到了伤害要赔偿费,如果是因为没拿到赔偿把车骑走的,那就属于侵占;如果孩子没有受伤,那就是抢夺,属于刑事案件。由于没有找到这名男子,所以无法确定案件性质。”赵所长说,现在,他们已经受理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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