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4年01月02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1月1日热线消息 (记者徐升 通讯员 李西亮)1日早6点多,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滨河景区执法大队查处了一起污染路面案件,并对涉事单位处以5000元的罚款。这是城管部门2014年处理的首起行政处罚案件 1日早6点30分左右,市城管局滨河景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滨河路与清河北路交会处有路面污染。 经现场勘查,该处污染是清河北路南某施工单位的施工车辆所致,污染面积100余平方米。执法人员找来该工地负责人共同勘验了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对路面立即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原貌,并拟进行立案处罚。 在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该工地负责人立即调来10名保洁工人进行清理。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该路面污染被清理完毕。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做出拟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据了解,这是城管部门2014年处理的首起行政处罚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