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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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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2日讯 (记者 李诗源 通讯员 惠保红)21日,徐某在赶集时不慎将钱包遗失在一摊位前,钱包内有大量物品。摊主发现后,将钱包看好等待失主并归还。 1月21日13时许,沂南县公安局大庄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徐某报警称,他在赶集时不慎将自己的一个红色钱包丢失,内有大量物品。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当事人徐某当日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河村集市上赶集,钱包放在车前筐里,由于只顾着买东西,钱包不见了。 民警按照徐某的行走路线一一查找,最终在一位摆地摊的老人那里找到了徐某的钱包。据老人说,钱包是他在摊位前发现的,寻思是买东西的人拉下的,就将钱包放在显眼位置看管,等候失主前来认领。经当场检查,钱包内现金500余元、银行卡两张、会员卡及其缴费单据等物品都在。 徐某从民警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包,对民警和那位摆摊老人充满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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