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租房廉租房年内并轨
全面取消户籍限制,临沂相关细则正在拟定
2014年02月1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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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1日讯 (记者 邵琳)备受关注的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政策有了实质性进展。2月9日,我省《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11日,记者从临沂市房管部门了解到,该市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将尽快实现“两房”并轨。
  《意见》中要求2014年新建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合并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2014年以前已经列入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并轨后,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住房需要。
  并轨后的公租房将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实现同城待遇,统一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保障住房状况最差、住房困难持续时间更长、经济状况更差的家庭优先获得配租。
  在租金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与运营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根据承租对象的住房和经济状况等分类确定租金标准,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也可以实行“租补分离”,按照先交后补的方式实施梯度保障。
  记者获悉,今年,临沂市初步拟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1000户。“有序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还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时,该市正在加快制定“两房”并轨的地方性实施细则,尽快实现新建公租房廉租房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准入分配、统一运营管理。
  目前,临沂市的廉租房每套的面积基本控制在50平米以内,保障内面积的租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元钱收取;公租房每套基本控制在60平米以内,每月的租金一般是根据周边房屋的租赁价格,制定出相对优惠的租金,并经市物价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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