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杀母被判强制医疗
2014年02月1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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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3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陈维福 徐国一 记者崔洪英)沂南县的高某因失恋导致精神异常,竟将母亲残忍杀害。近日,高某被依法采取强制医疗。
沂南县高某失恋后经常疑神疑鬼,甚至殴打父母。其父母认为高某伤心过度导致精神失常,过段时间就能恢复,因此并未太在意。
2013年11月1日19时许,高某产生幻觉,怀疑其母亲在饭中下毒加害于他。高某顺手从厨房内拿起菜刀和木棍将母亲杀死并抛尸。
公安机关很快锁定高某并将其抓获。经鉴定,高某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无刑事责任能力。
沂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仍处于患病期,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而家人又无能力监护、医治高某,若对其进行强制医疗,由政府出钱医治,对其本人、家人和社会都有益,遂依法作出对高某强制医疗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