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霸王条款”的“罢亡”叫好
2014年02月1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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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饱受争议的酒店设“包间最低消费”、“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最近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权威说法: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确,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此说法一经媒体公布,立即引起人们的关注和热议,广大消费者纷纷为之叫好。    人们为什么到饭店水消费要自带酒水?就是因为饭店提供的酒水价格高得离谱。酒店之所以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就是不愿放弃酒水中那丰厚的利润,一旦发现有顾客自带酒水,不是收取一定数额的“开瓶费”,就是拒开发票,反正是“他的地盘他说了算”,霸王条款可谓霸气十足啊。
  酒店的这些“霸王条款”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尽管消费者对这些不合理收费有抱怨,却丝毫没能阻止这些霸王条款在餐饮界横行,强制消费的名目也越来越多,就连过去由酒店免费提供的餐巾纸,如今也都改为收费了。虽然收费不高,一盒纸巾就几块钱,但消费者心里感到别扭,因为总有一种被强迫的感觉。
  一个行业,需要一个好的风气,这些长期存在于餐饮业的霸王条款,就是一股浊气,必须肃清。最高人民法院确认这些霸王条款无效,就是要扫除这些不良风气,给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让霸王条款退出餐饮市场,不仅是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酒店经营者也能从中受益。以前,酒店收取开瓶费、包间费等,对于公款消费者来说,这些都是不值一提的小钱,收也就收了,无人计较。所以这些“霸王条款”能够不合理并一直存在着。而自从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公款消费大幅减少,不再有奢侈、浪费型的消费,餐饮企业就必须走平民化的路线,必须面向普通消费者做生意,必须考虑普通消费者的感受。咱不能因为赚一瓶酒的小钱而失去一单生意,更不能因赚了点包间费、开瓶费而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餐饮企业尤其是高端的餐饮企业,到了该转变经营思路的时候了。
  由此看来,让“霸王条款”“罢亡”,不论是消费者还是餐饮企业,都应该为之拍手叫好!     (上官修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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