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4月15日
开展渣土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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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9日讯 (通讯员 张悦 韩玉杰 记者 胡跃东)即日起至4月15日,临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渣土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渣土运输车辆容易出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
据了解,在此次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重点检查渣土车运输企业对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核准文件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按相关部门许可的时间、线路进行渣土运输,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闯红灯、占道停车、超载、超速、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污损号牌、无牌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充分利用电子抓拍系统、卡口系统、建筑工地监控等电子监控设备,依法严处渣土车超载、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交警部门还将积极协调配合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城区道路严管严控,切实配合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针对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交警部门还将加大重点时段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的力度,对渣土运输的“两点一线”(指施工地点、渣土处置地点、渣土运输线路)实施多方位执法管理,合理布控,防止漏管失控。对查处的违规渣土车辆,将倒查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情况,坚决取缔“四非”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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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企业违规多 影响通行证申办
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城管、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对中标的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通行时间、通行路段等信息进行审核。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安装GPS装置、未喷放大车号或使用其他车牌号识别手段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满12分、逾期未参加审验以及多次违法未处理(5次以上)的渣土运输车驾驶人,一律不得参与渣土运输工作。对不办理通行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法违规车辆较多、情形恶劣的渣土运输企业,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运输通行证。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结合自身交通管理实际和建设项目工期,对运输企业提交的申请运输路线、时间进行审核并予以适当调整,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渣土运输车辆在高峰时段及A禁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