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药时,您注意药放哪儿了吗?
临沂加强药品零售陈列环境监管
2014年02月2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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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3日讯 (记者 周广聪)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市民用药安全和用药疗效,为确保药品零售企业陈列药品的质量,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通知,在全市开展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陈列环境监管工作。
去药店买药,市民往往只关注药品的种类,往往忽视药品陈列的环境。但是,药品陈列环境温度的变化易引起药品内在质量的变化,对于药品的储存,国家有严格的要求,规定药库应设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并规定了相应的温度标准。
根据通知,药品零售企业应该严格药品验收程序、严格药品陈列储存、加强设施设备管理等。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常温要求,药品的储存应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通知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不得陈列;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市食药局工作人员表示,各药品零售企业应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当及时撤柜,停止销售,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市食药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去药店买药时,也应该注意药品陈列的环境,“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以及药店销售过期、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要拒绝购买,也可拨打电话举报投诉。”
最怕“热”的药
外用药品:滴眼液、滴鼻液、滴耳液、洗剂和漱口液等外用药品,夏季最好放在冰箱中冷藏,以防变质。
中成药:中药制剂多为“膏、丹、丸、散”,其中蜂蜜和红糖等都是很常见的添加剂,在高温受潮时非常容易变质。一些中药丸是用白蜡封住的,药丸也可能在高温下裂开,导致变质,所以一定要放在冰箱里。
栓剂:栓剂在气温过高时会因变软而不易使用。夏天可放置在冰箱中,或使用前放入冰箱,待变硬后取出使用。栓剂在体温下就会逐渐融化,当然在酷暑高温的环境下,其不仅会变得软软的,而且还容易发生质变,如出现酸败,颗粒干涸、水油分离,甚至出现臭味。另外,眼药膏在受热后也容量出现类似于栓剂的变质特征。
胶囊或胶丸:如维生素E胶丸、鱼肝油等在受热后,会出现软化、破裂、漏油等状况,甚致整瓶药丸都会粘在一起。其次在较高温度时还会变质出现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