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银行互相扯皮,刷卡购物垫付款迟迟要不回
市民刷卡购物遭遇烦心事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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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临沂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联合本报推出《金融消费维权案例点击》栏目,定期在本报《融金周刊》上,公布金融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披露金融消费侵权行为,褒扬金融维权作法。
  《金融消费维权案例点击》同时开通两部维权热线:12363、8966188,帮助广大金融消费者维权。如果您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消费过程中碰到难事、头疼事,欢迎拨打上述两部金融消费维权热线。
  不久前,朱先生持A银行借记卡在某商家通过B银行POS机刷卡支付消费款项1020元时,连续刷卡两次都不成功,商家要求朱先生通过现金结账,并承诺如有借记卡扣款,将及时退还给朱先生。第二天,朱先生到A银行查询发现个人账户已被扣划1020元后,向商家讨要已交现金。商家称与银行对账未有该笔款项入账,拒绝退付朱先生所交现金。朱先生在多次与A、B两家银行和商户交涉无果后,向临沂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投诉。
  临沂市金融消费协会在接到朱先生投诉后积极调查取证,并多次和各方当事人会谈磋商。经调查:朱先生两次刷卡,只有1笔扣款成功,所扣款项已汇入商家账户。B银行客户经理周某通过个人账户代商家将1020元退汇给朱先生。
  通过协会的调解,朱先生最终对因客观原因造成POS机技术故障而导致资金汇划异常表示理解,对B银行的对账失误表示谅解,接受了其当面道歉,并与商家达成了和解。
  1、金融机构:一是在支付系统和网络建设中,不但要防范传统意义上的金融风险,还要高度重视技术性风险的应对和防范;二是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广泛的基础性、系统性和专业性培训,努力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质量。
  2、金融消费者:一是要重视金融知识学习,丰富对金融产品、服务及其内涵和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要提倡文明消费,在面临金融争议和纠纷的时候,学会通过合适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避免情绪失控和意气用事激化矛盾。
  3、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商户:作为沟通联系金融消费者和银行机构的重要关联方,要进一步树立诚信、合作和效率的经营理念,为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之间构架更加和谐融洽的桥梁和纽带。

  记者 魏玉娜 化强 通讯员 李辰 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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