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缴两年农保费
需按每年三百来补交
2014年03月11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3月10日热线消息 (记者 崔洪英)临港区农民鲁先生因为户口迁移的问题,只交了2011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而2012年和2013年空缴了,如今他想将这两年的保费交上,却被告知,必须按照2014年出台的新缴费标准,即每人每年最低300元补缴。记者咨询临港区人社局得知,鲁先生确实需要按照新标准来补缴保费,同时,他也可以选择不交这两年的保费。
10日,46岁的临港区壮岗镇村民鲁先生向记者反映,2011年收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候,他岳父在莒南县坊前镇替他交了100元保费。2012年,他的户口已经迁入临港区壮岗镇焦庄村。当时村里收保费的时候,他准备在焦庄村交,收费的工作人员让他交了费用,如果不合适,事后会告诉他。就这样,一连交了两年保费,每年一百元,工作人员并没有告诉他有何不妥。就在收缴2014年保费的时候,工作人员突然告诉他,他在壮岗没有账户,交不了费,并把2012年和2013年他交的200元钱退给了他。
这突如其来的状况令鲁先生不知如何是好,他咨询了壮岗镇劳保所的工作人员,对方告诉他,补缴前两年的保费,必须按照2014年出台的新标准即每人每年最低300元来补缴,这令鲁先生很不解。
记者就此咨询了临港区人社局社保处征缴科工作人员,据介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从2014年出台新标准,每年每人最低缴费标准是300元,之前是100元。鲁先生需要到临港区人社局领取联系函,将他在坊前镇的账户迁移到壮岗镇,然后再补缴这两年的费用,但是必须按照每年300元来交,因为新政策出来,系统都已升级,最低标准就只能是300元。“多交的保费并不代表就吃了亏,到了退休年龄后,他领的养老金相应也多。”工作人员说。另外,按照鲁先生的年龄,他可以只转移账户,不用补缴2012年和2013年的保费。